发布时间:2023年11月15日 来源: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阅读:30次
根据国务院411号令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省政府令第282号《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》的规定,凡事业单位均应依法登记,接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,并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。凡未登记的事业单位,一律不能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对外开展活动,不能享受有关事业单位待遇。现将已经办理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、证书废止等情况公告如下:
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2023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