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(三)

发布时间:2023年11月15日       来源: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     阅读:30次

根据国务院411号令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省政府令第282号《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》的规定,凡事业单位均应依法登记,接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,并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。凡未登记的事业单位,一律不能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对外开展活动,不能享受有关事业单位待遇。现将已经办理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、证书废止等情况公告如下:

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、证书废止

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
2023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