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不佩戴头盔且当众辱骂交警,一男子被拘留5日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5日       来源: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     阅读:13次

4月24日,一男子因不服交警对其不佩戴头盔进行的劝导,公然恶毒辱骂交警,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。

当天,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在衡山大道开展“压事故、保平安”道路交通整治行动。上午9时许,民警发现未戴头盔的阳某骑行途经此地,对其进行劝导。在其后备箱有头盔的情况下,阳某不但不听劝导,还辱骂交警。经查,阳某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。

随后,交警工作人员将阳某带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处理。阳某对其未戴安全头盔、无证驾驶且不配合民警执勤执法的行为供认不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对阳某行政拘留五日,并处罚款500元。

衡山交警提醒:一盔一带保安全,请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骑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,若不幸遇交通事故发生,安全头盔能有效减轻受伤程度;若遇执法人员或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时,应积极配合,切勿因一时冲动,酿成恶果。(刘永欢、谢芳)